刘丽霞:廉建中的《圣经》书写与本色化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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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中国基督教研究》2022年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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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霞(济南大学文学院、山东大学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中心)

摘要:1940年代,中国基督教文学的发展呈现出较明显的本色化特征,其中无锡诗人廉建中(廉蓉湖)在《基督教丛刊》上发表的《天道百咏》《宗教诗歌集》《福音新咏》等作品,均以中国传统诗歌形式,将基督教思想与中国传统文化互相阐发,并得到了基督教学者王治心的推介与肯定。在中国基督教文学本色化进程中,佛教与中国文学的成功关系可资借鉴,这是包括王治心、赵紫宸、刘迺仁等诸多基督教学者的共识。

关键词:廉建中、《圣经》书写、《咏十诫》、本色化、王治心

DOI:http://dx.doi.org/10.29635/JRCC.202212_(19).0009

 

1920年代的“非基”运动促进了基督教在中国的变革。1922年5月,全国基督教大会在上海召开,由此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开始了意义深远的“本色化运动”。本色化运动的核心问题是要解决以基督宗教为代表的西方文化同中国本土文化的关系问题。文学是文化的重要窗口,基督教文学在中国的深入发展也面临着扎根中国文化土壤、结出特色之果的问题。1940年代,赵紫宸、廉建中等创作的旧体诗词,将基督教思想与中国传统文化相互阐发,较鲜明地体现了本色化特征。

一、廉建中其人

廉建中(1896-1986),无锡人,号蓉湖散人。毕业于上海持志大学,创办弘道中学,曾任上海沪江大学教授,与蔡元培、刘海粟、钱孙卿、胡汀鹭等人相善。擅诗词,有《蓉湖诗集》《蓉湖诗钞选集》《晚晴唱和集》《无锡名胜百咏》《杜甫李白诗选注》等存世。著名基督教学者王治心(1881-1968)曾介绍之:“先生博学多才,长于吟咏。忆清末名诗人南湖孝廉,蜚声文坛,其夫人吴芝瑛女士,即小万柳堂主,工楷书,曾以葬秋瑾女烈士,驰誉全国。蓉湖乃南湖之叔,夫人惠毓明女士,善绘画,民廿七日寇肆虐,避难来沪,隐于南市,办弘道中学,教育之余,以诗画自娱,大有赵文敏管道升遗风。倡随之乐,与南湖相辉映。”[1]

据《廉建中先生年谱》[2]所载,廉建中早年在无锡办学,无锡因遭日军劫掠实不可居,上海作为孤岛尚称安全,于是举家到沪谋生。[3]

1940年在上海信奉基督教,“由牧师江长川博士施洗,每星期日在三马路卫理公会慕尔堂参加礼拜”[4]

1944年“著《天道百咏》(耶稣一生事迹)油印出版”[5]

1946年“由慕尔堂王治心长老介绍任沪江大学副教授(连任六年),弘道中学停办”[6]

1949年“升任慕尔堂教会‘本处传道士’”[7]

1950年“上海贾粟香、沈瘦石、潘仰尧、马公愚、郑宝瑜等组织乐天诗社[8],选举先生为理事兼诗歌评选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在上海市文化局备案。先生受沪江大学全体教职员工会议的推选,兼任沪江大学总务委员会主任委员,简称总务长。……是时沪江大学教授中,以郑章成好‘书’、李培恩好‘画’、先生好‘诗’,称为沪江‘文艺三好’云。”[9]

1951年“教务长余日宣改任沪江大学校长,先生兼任沪江大学校长室文书主任,上海乐天诗社选举先生为常务理事,负责日常社务(连任四年)”[10]

由上述资料可知,廉建中的旧体诗歌才能得到公认。王治心(1881-1968)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在沪江大学任国文系主任,经他介绍,廉建中得以在沪江大学任教二人共事,关系密切。廉建中受洗成为基督徒后,以《圣经》为创作资源,其诗作与中国文化互释互融,得到提倡“本色化”的王治心的推介,也是十分自然的事。

王治心在《介绍〈天道百咏〉》一文中,对廉建中及其《天道百咏》予以高度评价:“先生身遭兵燹,艰苦备尝,鉴于国步之艰难,人心之险恶,慨然有济世之志,研究各家道德学说,于基督教道德体认至深,以为欲挽救世道人心,非此莫属,乃决志皈依,以发扬救道为己任,爰本基督教义,吟成七绝一百首,征序于余。”[11]

自胡适引领白话新诗运动之后,中国诗歌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但白话新诗的功过得失一直争论不休,这期间也伴随着旧体诗词的持续创作。以教会大学为例,当时不少国文系教授国学素养深厚,也坚持旧体诗词创作,学生中也不乏旧体诗词写作者,如之江大学“之江诗社”及“一代词宗”夏承焘与朱生豪这对师生。廉建中在沪江大学的旧体诗歌创作并非个例。这一现象也值得进一步关注。

二、廉建中的《圣经》书写概况

1940年代,廉建中创作了一组以《圣经》为底本的旧体诗歌,主要刊发于《基督教丛刊》。《基督教丛刊》是基督教联合出版社的刊物。1940年代,由于战争的影响,许多基督教出版机构内迁,并通过加强合作谋求生存与发展,1942年9月在成都成立了基督教联合出版社。“这个出版社的组成者是青年协会书局、广学会、英华书局及田家半月报四个文字机关。它们内部的组织就是由合作的机关各派干事若干人,组成执行委员会,直接向各个机关的董事部负责。……这一个基督教联合出版社的成立,不但可更有力地应付目前的需要,并且可以为中国基督教合作运动,树立了一个很好的模范。”[12]抗战结束后,基督教联合出版社迁沪继续办公,1947年改组为中华基督教出版协会。

1943年,基督教联合出版社为满足战时基督教读物的需求,出版了《基督教丛刊》。“这一种丛刊导源于近年来在美国所流行着的‘全书(Omnibook)’,它是期刊性质,每月一册,每册数十万字,每册的内容,就是该月中销路最广的五六本名著的摘录。因为这一种刊物的启示,我们就马上把它应用来解决我们的问题。在目前我国的状况下,这种丛刊,对读者有以下的几种便利。(一)它兼有期刊和书本的长处,那就是说,它有适应目前时局的短篇论文,也有比较有永久价值的长篇著作;(二)因为刊登的长篇著作,有的是原文,有的是节录,都在二三万字左右,可以供读者节省时间与金钱,同时可以得到阅读好几本著作的益处;(三)因为是期刊,每期可以邮寄,无运输的困难。”[13]

《基督教丛刊》刊登过一些基督教文学作品和评论,如1944年《战时文艺中的基督教——一个中国基督徒团体的意见》[14]一文,转载了此前一年多当中刊发的以基督教为题材的几篇文艺作品,分别是茅盾的小说《耶稣之死》[15]、方然的诗歌《古老的故事》[16]、严杰人的诗歌《亚当夏娃的被逐》以及《基督耶稣》[17]。1946-1947年刊载了朱维之对基督教文学的研究鉴赏性文章,如1946年第16期的《赞美诗话》、1947年第19-20期合刊上的《基督教初期的圣歌》。

廉建中在《基督教丛刊》上发表的以《圣经》为底本的旧体诗歌,主要包括1946年第13期的《天道百咏》,顾名思义全诗共七绝一百首;1946年第16期的《宗教诗歌集》,含《咏十诫》(七绝十首)、《新诗歌一》(七绝四首-诗篇第一篇)和《新诗歌二》(七绝六首-箴言第六章);1947年第19-20期的七绝《福音新咏》(马可十六章)。

这些诗歌以中国传统诗歌形式,将基督教思想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出现在1940年代,令人耳目一新。如《天道百咏》第一章“基督救世”,包含“上帝为宇宙间唯一之主宰”、“人类始祖犯罪”、“救世主耶稣基督降生”、“耶稣基督被钉十字架代世人赎罪”、“立圣餐之意”、“门徒奉差遣传道”及“信者可以得救”等七篇,章名之后标明所参照经文。这一章虽主要阐发基督教基本教义,但阐发过程中已融入中国传统文化思想。如第一章“基督救世(参看马太福音第十六章十三节至十六节)”之“一、上帝为宇宙间唯一之主宰”的内容是:

(一)恭默思维引领望,明明赫赫在当阳,虽然上载无声臭,永配仪型式万方!(说见《诗·大雅·大明章·文王章》)

(二)日月循环孰纪纲?孰施雨露孰风霜?若非大造安排定,一着差池没抵搪!(意本《庄子·天运篇》)

(三)我闻洪水昔茫茫,舜禹敷功自氐羌,曾是自然能克服,天工人代记皋飏!(说见《诗·商颂·长发章》,又《虞书·皋陶章》)

(四)传说登庸版筑场,九龄锡嘏与文王,监观民瘼谁知道?独秉乾元运至刚!(说见《商书·说命上》,又《礼记·文王世子篇》,又《诗·大雅·皇矣章》,又《易·乾卦·文言》)

第二章“基督徒”共八篇(“基督徒必须重生”、“基督徒宜常祷告”、“基督徒要爱仇敌”、“基督徒切戒奸淫”、“基督徒之积财法与施舍法”、“基督徒毋论断人与饶恕人”、“基督徒要行道不要单听道”、“基督徒遇艰难须忍耐到底”),第三章“基督教之五伦”共五篇(“君臣之道”、“父子之道”、“夫妇之道”、“兄弟之道”、“朋友之道”),第四章“基督之社会主义”(“平等”、“自由”、“非战”、“互助”、“大同”)共五篇……

无论是篇章题目还是内容与《诗经》《孟子》《庄子》《礼记》《易经》等互为阐发,都可以看出《天道百咏》的确是将基督教思想与中国传统文化紧密结合在一起了,是基督教文学本色化的显著体现。

三、个案分析:基督教思想与中国传统思想的互释——以《咏十诫》为例

《咏十诫》见于廉建中的《宗教诗歌集》,原文如下:

一、先天立极更无伦,大造乾坤止一神,切莫沈迷仙佛众,有何功德及斯民?

二、雕形塑像绘丹青,俎豆馨香拜满庭,物质焉能操祸福?从知土木本无灵。

三、崇高增号视堪惊,讳避犹如父母名,口不妄呼知懔戒,天闻人语若雷声。

四、人事纷纭理万端,六天工作与眠餐,每逢圣日同安息,婢仆牲禽一例看。

五、人生百善孝为先,曾子传经十八篇,五鼎三牲丰祭飨,不如薄养在生前。

六、弱肉强吞有尽时,兵凶战险久难支,一人不杀平南国,武惠真成王者师。

七、淫人妻女被人淫,天律森严惨不禁,毕竟鲁男今少见,茫茫欲海任浮沉。

八、凿壁穿窬事可羞,取财有道莫贪求,攫金刘乂诗文富,总把声名一笔钩。

九、三缄其口学金人,荒诞浮词更失真,试观温公知改悔,立身正直作朝臣。

十、满招损处好持盈,世道炎凉迭变更,富有铜山铁已铸,邓道[18]饿死了残生。

《圣经》中的“摩西十诫”主要见于《出埃及记》第二十章和《申命记》第五章,以下为和合本《出埃及记》20章2-17节:

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2节)。

第一诫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3节)

第二诫 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4-6节)

第三诫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7节)

第四诫 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8-11节)

第五诫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12节)

第六诫 不可杀人。(13节)

第七诫 不可奸淫。(14节)

第八诫 不可偷盗。(15节)

第九诫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16节)

第十诫 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17节)[19]

《咏十诫》在大的内容方面与“摩西十诫”一致,但在具体的阐发时,有些内容体现了作者对于“摩西十诫”的个人化理解,而这种个人化色彩是基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

第一诫和第二诫主要涉及上帝的独一性以及不可雕刻偶像并跪拜之,《咏十诫》将偶像具象为中国式的“仙佛众”、土木丹青塑像,他们不过是“无灵”的“物质”,不值得敬拜,“俎豆馨香”[20]的各种祭祀也是无益。

第三诫“不可妄称耶和华的名”,神的名带有神的能力,用神的名必须发乎真诚,“妄称”指不可用神的名作不诚实的事或行恶(如起假誓,玛拉基书3:5)。《咏十诫》将 “妄称”耶和华的名与“讳避犹如父母名”类比,便于中国读者理解。

第四诫是守安息日,《圣经》中规定安息日应停作的工有:耕种、收割(出34:21)、烤煮(出16:23)、收取吗哪(出16:26)、生火(出35:3)、捡柴(民15:32)、负重(耶17:21)、作生意(摩8:5)等日常事务,目的是要人专心敬侍神。这既可记念神创造工作的完成,也可歇下人犯罪受咒诅之后劳碌的工作,享受神所赐的福气,同时记念神拯救以色列人离开奴役、进入迦南安息之地。《咏十诫》用“人事纷纭”加以概括安息日当歇之工,强调“六天工作”与一日安息的平衡意义,以及“婢仆牲禽”作为受造之物同享安息的平等之义。

第五诫是十诫中唯一应许遵守的人可得福份的诫命,因此又叫“带应许的诫命”(弗6:2)。此诫放在神人关系的诫命之后,与人与人关系的诫命之前,说明孝敬父母是人伦关系之首。《利未记》19:3“你们各人都当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孝敬父母(第五诫)和守安息日(第四诫)在本节中同时提出。父母是上帝在地上的代表,应受到充分的尊敬。《出》21:17“咒骂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中国文化也重视孝道,正如《咏十诫》所说“人生百善孝为先”。以孝为本是曾子思想的核心,所以作者引入“曾子传经十八篇”这一本土文化资源,加强此诫的意义。在《咏十诫》中将守孝道对子女带来的祝福应许转化为对父母幸福指数的关注——“五鼎三牲丰祭飨,不如薄养在生前”,突出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父母本位意识。

第六诫“不可杀人”,指禁止作违反人意愿和利益的杀害,特别是蓄意谋杀。蓄意杀人者必被治死,不得救赎(民35:31-33),而无意杀人者可以逃到神坛(出21:12-13)或逃城去躲避(民35:9-34)。该诫命所重视的是人的生命价值(创9:6——“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造的”),本无禁止死刑或战争之意。《圣经》中战事繁多,《申命记》第20章专门规定了战争的条例。很多战事是被许可的,甚至是被肯定的(比如迦南战争被视为上帝藉以色列之手除去恶贯满盈之迦南人,同样当以色列人犯罪到极限上帝也藉亚述人和巴比伦人之手掳掠以色列人),并不违背此诫。但《咏十诫》“六、弱肉强吞有尽时,兵凶战险久难支,一人不杀平南国,武惠真成王者师”则主要解读为战场上的杀敌,并以北宋开国名将曹彬(谥号武惠)统兵二十万,破江南四十余州,不妄杀一人就平了南唐,可谓王者之师[21]为例,算是一种无意误读。

第七诫“不可奸淫”,在古希伯来文化中,奸淫是指男子与已婚或已订婚的妇女通奸,女子自愿与不是自己丈夫的男人苟合。后来法律规定,凡犯奸淫的,不分男女,一律治死(利20:10)。禁止奸淫是因为这种行为破坏了婚姻关系的神圣与人格的尊严,也违反当日神设立婚姻制度的本意(创2:24;20:6;39:9)。《咏十诫》侧重对“茫茫欲海”中男性的关注——“淫贼”与拒近女色的“鲁男”的区分,以及中国式的因果循环关系,“淫人妻女被人淫”。这种解读是基于中国传统的夫权和父权观念,女性处于为人妻女的从属地位,不具备独立的人格,也不享有独立的民事权利和责任。与此相比,希伯来圣经中的女性地位相对较高,虽然社会总体上也是以男性为主导,但在男性较弱的情形之下,女性的地位和作用被允许上浮。比如女士师底波拉、西罗非哈的女儿们等。与此相关,女性的责任承担也体现了某种平等意识,比如在通奸一事上的后果是与男性同等的。相比之下,中国女性在享受权利上严重不平等,在责任承担上也如此。

第八诫“不可偷盗”,禁止一切偷盗行为,不只消极阻遏,也积极主张一个人对自身和财产的主权,《出埃及记》22:1-8明确列举了偷盗与赔偿的规例。《咏十诫》补充了对中国读者而言很熟悉的一些例子,加强社会讽喻意义。“凿壁穿窬”指钻洞爬墙的偷窃行为,齐人“攫金”而不见人[22]本讽刺利欲熏心之徒。刘乂当为中唐游侠诗人刘叉[23],师从韩愈,《新唐书》“时又有贾岛、刘乂,皆韩门弟子”。韩愈是当时写墓志铭的专家,达官贵人争相来请,视为身份象征。元代诗文家宋褧《调吴正传博士吴方为柳道传撰墓志》中有“陈寿何尝得米[24],刘乂且欲分金”之语。据《唐才子传》记载,刘乂“闻韩吏部接天下贫士,步而归之,出入门馆无间。时韩碑铭独唱,润笔之货盈缶,因持案上金数斤而去,曰:‘此谀墓中人所得耳,不若与刘君为寿。’愈不能止。其旷达至此。”“攫金刘乂诗文富,总把声名一笔钩”说明作者对刘乂取韩愈润笔金的行为极不认同,视之为攫金之徒。

第九诫“不可做假见证”,禁止作陷害人的假见证。原意为不可在法庭上作不实的证供。见证若虚假,可以影响法庭的裁决,关系至大。以色列的法律对作假见证的人,规定“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申19:16-21)。《圣经》强调上帝的信实和对谎言的憎恶(箴12:22),也指出“说谎之人的父”是魔鬼(约8:44)。中国传统文化也强调谨言诚信的重要性,《咏十诫》以“三缄其口”[25]“温公改悔”[26]等例,加强说服力。

第十诫“不可贪恋”,着重人对内心的管治,不可贪图别人的所有物,包括房屋、妻子、仆俾、牲畜等各方面。从外在行为上升到内心动机的训诫,可谓更高的规范要求。《咏十诫》以“满招损处好持盈,世道炎凉迭变更”指出不可有贪欲,否则满易招损,炎凉变更。“富有铜山铁已铸,邓通饿死了残生”举邓通之例说明人为财死。邓通是汉文帝宠臣,《史记》中记载汉文帝“赐通巨万以十数,官至上大夫,更赐邓通蜀严道铜山,自得铸钱。”汉景帝继位后,将邓通革职查办,追夺文帝赏赐的铜山,并没收了邓通的家产,邓通身无分文,像乞丐一样在街上讨食,最后竟活活饿死街头。对于不可贪恋别人的妻子,《咏十诫》没有表现,大概作者觉得可以用第七诫“不可奸淫”来统摄。[27]

总之,《咏十诫》对《圣经》中的“摩西十诫”进行了中国化的解读和阐发,并化用中国传统文化的典故,可谓“摩西十诫”的中国版。

四、中国基督教文学本色化可借鉴之途径

考察中国基督教文学,一个特别值得关注的现象就是中国基督教文学的本色化之努力。中国基督教文学的本色化特征,无疑是伴随着中国基督教的本色化探索而呈现出的,其中几位主要的基督教文学作者,如赵紫宸、刘廷芳等,本身也是中国基督教本色化运动的积极思考者与推动者。

王治心在《中国本色教会的讨论》(1925)一文中曾用麦种与花生两个形象的比喻形容宗教与本土文化的关系。他在《介绍〈天道百咏〉》中仍借用《圣经》中著名的麦种比喻“一粒种子若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死了,才能结出许多子粒来”(约12:24)说明,基督教在中国历史上虽然自唐代便有了种子,但这种子没有真正种到中国的文化田里,“种子仍紧紧地包裹在西洋风俗习惯之中,没有在中国文化田里生根”,所以易受冲击。言下之意,种子只有种在中国的文化和思想里,让层层包裹着的西洋风俗习惯在中国文化田里“死了”,才能结出中国本土的许多子粒来。

在王治心看来,基督教在中国自明清以来虽然也有一些本色化诗作,但仍极为贫乏可怜。“廉蓉湖先生为无锡诗人南湖先生之叔,人都以晋阮籍阮咸比之,……今复以《天道百咏》见贶,拜读一过,见他把基督教史实与教义,一一讬之吟咏,且本经子古义互为阐发,扬天道于篇什。雄辞逸气,超迈渔山,以之传布于文人学者之间,正是把基督教种子下种于文化田中的工夫,大有裨于基督教与中国文化的结合。”[28]

王治心在序文中,以佛教的成功为例,证明本色化的重要性:

我们可以从佛教得到充分的证明,现在谁都不会知道它是印度来的外国教,它的宗教意识,已经普遍到中国每个男女的精神上和生活上,无论遭遇到何种情形,决不会也不能把它从人们精神上连根拔去,中国历史上不是有过‘三武一宗’之厄,与传韩欧阳等的严加排斥么?究竟不能动摇佛教本身于万一,这很明白的表出佛教的种子已经在中国文化田中生了根的缘故。

我们看佛教中无数作家与无数非佛教徒的思想里,已经是两方面融合而合成了一种生命。佛教中的所谓偈,不就是古人所遗留下来的诗么?中国诗人中蕴有佛教意识而歌颂佛教的,尤其不可胜数,唐诗人如王维白居易……等,不是很显著的代表么?尤其是能诗的和尚,自寒山拾得以至于近代曼殊,都足以证明是“落在地里死了所结出的子粒”。

20世纪上半叶,在讨论如何推进中国基督教文学与中国文化的融合时,除了王治心,还有几位学者都不约而同提到佛教与中国文学互相成就的例子。较之基督教,佛教已经相对较好地完成了从“洋花生”到“落花生”的本土转化。其根本原因是佛教自汉代输入中国之后,能与中国固有的文化思想进行融合,经过中国文化的滋养,从而形成了与印度佛教大为不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

作为中国基督教本色化运动的奠基人,赵紫宸在其担任《真理与生命》、《文社月刊》主编期间,便探讨基督教本色化问题,并努力促进基督信仰与中国传统文化的相互融合与相互贯通。他指出,“本色的教会要把基督教和中国古文化所孕涵的一切真理化合为一,使中国基督徒底宗教生活和经验合乎国土国风,不至于发生不自然的反应。”[29]早在20世纪20年代初,赵紫宸便感慨中国教会中没有好的具有“本地风光”的文学:“今日的教会作品所缺乏的,不是产生著作底工具;而是有生命的著作,为中国人心深处激发出来的回响,更是从中国人遗传血胤中生长出来,足以挑拨读者心弦的生命原素。梁启超、胡适、梁漱溟等作家中,都有一种本地风光的不可思议的原素。这样不可思议的原素,无不散见于佛学著作中,非基督教的作品中,或中国哲学中,惟独不见于基督教的文字中。中国文学中无不有一种凯旋的气魄,潇洒的神情,安详的情感,心灵的美丽,惟独基督教文字中不曾有这种文学气势。中国教会全体,在这种作品枯劣底讥嘲中,正渴望本地风光的文学产生,来说明那普遍的和永久的基督教真理!”[30]他将此问题进一步与佛教文学相比,“试问若没有本地风光的基督教文字,怎能有本地风光的本色教会?试问谁能否认:佛教所以能博得中国知识阶级底信仰,莫非由于佛教文字底力量?为中国基督教生存起见,为中国基督教传播起见,试问谁不承认现在是应用本地风光的说法来阐扬基督教真理的时期?”[31]

1940年代,以天津工商学院院长刘迺仁、文学教授朱星为代表的群体,推进了“公教文学”的理论探讨,并出版了核心刊物《公教文学讨论集》(打算出多辑,目前仅见第一辑)。刘迺仁在《论吴渔山公教诗》一文中介绍了清代诗画大家吴渔山的以诗画传道,并高度评价了这种方法的可取性。较之狭义的公教诗,刘迺仁更推崇广义的公教诗,其中“没有公教中在教外人眼中很觉龃龉或生疏的事物与字眼,而公教的思想精神却于不知不觉中把读者潜移默化了。”[32]作者继而以佛教为例,说明佛教在中国之所以盛行,与许多出色的佛教诗大有关系:“按:《唐诗品汇》中曾举释氏三十三人,其中以寒山、皎然、贯休、齐己、灵澈、法震、法照、无可、护国、清江、无本诸人尤为铮铮。寒山的《寒山集》,皎然的《抒山集》,贯休的《禅月集》,齐己的《白莲集》不特在佛教里,且在中国文学上也是很放光采的作品。到宋朝的九僧诗,在文学史上也占了宋诗发源的一页。他们既用诗来交往士大夫,士大夫自然乐与之交,而不知不觉的为他们感染了。”[33]在作者看来,吴渔山的公教诗画正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例,藉此可以活泼地传道,使教外的知识分子乐于接近,且易受熏染,可惜此法在公教界未能很好继承。作者最后引用陈垣之说:“惜嗣向者寡,以至三百年来,基督教文学尚未能稳植中国,此后生之责也。”[34]

结语

总之,宗教与文学关系密切,宗教之于文学有不可忽视的精神哺育意义,而文学之于宗教的传播也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朱维之先生在《基督教与文学》“导言”中指出:“今后基督教底盛衰兴替,要看它在文艺方面所结的果子如何。”在这方面,佛教与中国文学的关系是一种可资借鉴的有效资源,这也是包括赵紫宸、王治心、刘迺仁等在内的诸多基督教学者的共识。而1940年代以廉建中、赵紫宸等为代表的旧体诗词创作,是基督教文学本色化努力的体现。时至今日,中国基督教文学距离扎根本土文化、结出丰硕成果的目标来说,仍有很大距离,但未来可期。

参考文献

戴春风编订:《廉建中先生年谱》,油印本,1959初版,1983再版。

刘迺仁:《论吴渔山公教诗》,《公教文学讨论集》(第一辑),天津:天津工商学院公教学志社,1944年。

彭敏哲:《传统诗社的现代转型——以乐天诗社为中心》,载《武陵学刊》2018年第3期。

王治心:《介绍〈天道百咏〉》,载《基督教丛刊》1946年第14期。

吴耀宗:《基督教联合出版社成立经过》,载《基督教丛刊》创刊号(1943.2.1)。

赵紫宸:《本色教会的商榷》(英文演说),刘乃慎译,原刊《青年进步》第76册,1924年10月,载《赵紫宸文集》(第四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

 

On the Biblical and indigenous Characteristics of Lian Jianzhong’s Literary Writings

LIU Lixia

(School of Liberal Arts, University of Ji’nan; Center for Judaic and Inter-religious Studies, Shandong Uninversity)

Abstract: In the 1940s,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Christian literature showed a more obvious characteristic of indigenization. A representative as Lian Jianzhong (Lian Ronghu),a poet from Wuxi, published a series of Chinese Christian poems "A Hundred Hymns for Heavenly Logos", "Collections for Religious Poems", "A New Aria for Gospel" and other works on Collections for Christianity(《基督教丛刊》, Jidujiao Congkan), and all in the form of Chinese traditional poetry. As a result, all these poems with Christian thought elucidated the Chinese traditional culture successfully and Its hard work was recommended and affirmed by the Christian scholar Wang Zhixin. In the process of indigenization of Chinese Christian literature, the integration made between Buddhism and Chinese literature can be used for reference for Christianity, which is the consensus reached by many Christian scholars, such as Wang Zhixin, Zhao Zichen and Liu Nairen.

Keywords: Lian Jianzhong;an elucidation for Bible;A hymn for Ten Commandments;indigennization;Wang Zhixin

 

[1] 王治心:《介绍〈天道百咏〉》,《基督教丛刊》1946年第14期。

[2] 戴春风编订《廉建中先生年谱》,油印本,1959初版,1983再版。

[3] 同上,“附述”,第94-95页。

[4] 戴春风编订《廉建中先生年谱》,第29页。

[5] 同上,第34页。

[6] 同上,第37页。

[7] 同上,第39页。

[8] 乐天诗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上海第一个旧体诗词社团,也是20世纪50年代人数最多的旧诗团体,据1957年新华社刊登“乐天诗社新春雅集”的新闻,乐天诗社有600多人参加。乐天诗社通过“宗尚白居易”“迎合主旋律”“名人/伟人效应”等策略切合共和国初期确立的诗学规范——诗为政治服务、为大众服务,为旧体诗词谋求生存发展空间。60年代初,国内政治形势日益严峻,乐天诗社陷入风波,最终成为政治斗争中的牺牲品,自1964年底起基本处于停顿状态。参考彭敏哲:《传统诗社的现代转型——以乐天诗社为中心》,《武陵学刊》2018年第3期。

[9] 戴春风编订《廉建中先生年谱》,第40页。

[10] 同上,第43页。

[11] 王治心:《介绍〈天道百咏〉》,载《基督教丛刊》1946年第14期。

[12] 吴耀宗:《基督教联合出版社成立经过》,载《基督教丛刊》创刊号(1943.2.1)。

[13]《发刊词》,《基督教丛刊》创刊号(1943.2.1)。

[14]《基督教丛刊》1944年第5期。

[15] 转载自《文学创作》创刊号(1942.9.15)。

[16] 转载自《文艺杂志》1942年第1卷第6期。

[17] 转载自《诗创作》1942年第17期。

[18] 原文“邓道”,疑为“邓通”之误。

[19] 申5:21第十诫内容在顺序上略有不同:“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也不可贪图人的房屋、田地、仆俾、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20] 俎和豆是古代祭祀时盛食物的礼器,引申为祭祀、奉祀;馨香指用作祭品的黍稷。

[21]《后汉书》:“班定远三十六人,收西域五十余国,不费斗粟以成功,实建不世之业;曹武惠二十万众,下江南四十余州,不杀一人而定国,乃称王者之师。”

[22]《列子·说符》:“昔齐人有欲金者,清旦衣冠而之市,适鬻金者之所,因攫其金而去。吏扑得之,问曰:‘人皆在焉,子攫人之金何?’对曰:‘取金时,不见人,徒见金。”

[23]《唐才子传》:“少尚义行侠,傍观切齿,因被酒杀人亡命,会赦乃出。”

[24] 陈寿,《三国志》作者。陈寿“索米立传”一说源自《晋书·陈寿传》:“或云丁仪、丁暠有盛名于魏,寿谓其子云:‘可觅千斛米见与,当为尊公作佳传’。丁不与之,竟不为立传。”历代学者对此意见不一,有信之,有疑之,有否之。

[25]《孔子家语·观周》:“孔子观周,遂入太祖后稷之庙。庙堂右阶之前有金人焉。三缄其口,而铭其背曰:‘古之慎言人也。'”

[26] 温公指司马光(死后被追赠温国公),“知改悔”当指其幼时剥核桃不诚实继而认错之事。

[27] 奥古斯丁之后,天主教和路德教派将第17节分作第九、第十诫,第九诫不可贪恋别人妻子,第十诫不可贪恋别人财物。4-6节则视作第一诫。

[28] 王治心:《介绍〈天道百咏〉》,《基督教丛刊》1946年第14期。

[29] 赵紫宸:《本色教会的商榷》(英文演说),刘乃慎译,原刊《青年进步》第76册,1924年10月,载《赵紫宸文集》(第四卷),第290-291页。

[30] 同上,第295页。

[31] 同上,第295-296页。

[32] 刘迺仁:《论吴渔山公教诗》,《公教文学讨论集》(第一辑),第80-81页。

[33] 同上,第81页。

[34] 同上,第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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