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常平:《马可福音》神圣逻辑中的上帝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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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中国基督教研究》2022年第19期

网址:https://ccspub.cc/jrcc/article/view/106

查常平(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

摘要:在讨论了《马可福音》的神圣逻辑作为福音的内涵后,本文论述了其中作为永生的、天上的父与全能的上帝论。在马可看来,祂同时也是上帝之国中的上帝,即属于耶稣门徒共同体的上帝。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可福音》奠定了基督教初期神学的基础,值得汉语神学界的深入关注。

关键词:上帝论、上帝之国、神圣逻辑、《马可福音》

DOI:http://dx.doi.org/10.29635/JRCC.202212_(19).0002

 

《马可福音》的神圣逻辑,乃是要探讨其中所呈现的人与上帝之间的公义关系。人借助什么样的存在才能实现与终极存在者的关联,这不仅是一切神学而且是马可企图回答的难题。《马可福音》1:1节作为全书的绪论与序言部分(1:2-13)的序言,开宗明义就对此做出回应。什么是福音?[1] “Arch. tou/ euvaggeli,ou VIhsou/ Cristou/ Îui`ou/ qeou/Д在希腊文中,“耶稣基督”用的是第二格。当其作为客体第二格(objective genitive)的时候,即是关于耶稣基督的福音。耶稣基督后来成为被宣讲的道、构成门徒宣讲的内容;当其作为主体第二格(subjective genitive)的时候,是起源于耶稣基督作为神子所宣讲的关于上帝的终末论救赎的福音。耶稣基督本身就是上帝的福音(1:14)[2]的宣讲者。从《马可福音》的整个内容看,福音就是作为无助的罪人通过耶稣基督包括他的医治、宣讲、受难与复活而得救的讯息。福音书所说的“福音”,还意味着耶稣在人间所做的一切及其遭遇的全部叙述。这就是保罗所传讲的“基督的福音”[3]、“主耶稣的福音”(帖后1:8)。上帝为福音的作者、耶稣为福音的使者(1:1、14)、上帝之国的到来为其内容(1:15)。[4]难怪耶稣又称“上帝的福音”为“上帝国的福音”[5] 、“天国的福音”[6]

什么是“耶稣基督”的福音?按照基督教初期的传统,上帝的儿子来到世界为人的罪而死,使其在今生的罪得赦免而成为上帝之国的一员,成为“上帝的子民”[7],将来在天上和上帝同住。当耶稣说“这福音”(14:9)的时候,他的意思指“福音既是关于耶稣的好消息,又是来于耶稣的好消息。”[8]福音是宣告而不是证明。再次,当马可以“耶稣基督福音”这一短语作为开篇宣告的时候,或许是要向他的读者说:“福音的开端”对于作为基督徒的生活意味着什么?那应当是新生命的开端。基督徒的新生命,就是在耶稣基督里和上帝与邻人相关联的生命。这也许是后来的抄本在“耶稣基督”后面加入“上帝的儿子”的原因。[9]因为,没有作为人子与神子的耶稣基督、没有作为上帝与人类的中保的耶稣基督,人就不可能与上帝发生公义的关联,也不可能与其他世界因子如自我、自然、社会(或邻人)、历史、语言、时空发生公义的关联。这就是《马可福音》要告诉他的读者的主题。

从1:15节(metanoei/te kai. pisteu,ete evn tw/| euvaggeli,w|)中所使用的介词evn和动词的现在连续命令式(metanoei/te kai. pisteu,ete)可以发现:《马可福音》的信仰,意味着信徒与所信仰的对象之间的一种整全的存在论关系而不只是信徒在理智上的认同。这节也可以翻译为“你们要悔改,在福音中信。”耶稣吁请人要信的福音,又是“一个位格事件,上帝拯救的权能在耶稣里的在场。”因此,信是对上帝通过耶稣所完成的事工与终末论宣讲的回应,它伴随人的生命包括人的理智、情感与意志行动完全在伦理与宗教的意义上转向上帝,放弃对人的生命理智、生命情感、生命意志的信靠,“放弃对人的自我的信靠” [10]。它还是一种自由的、持续的顺服行动。这主要可以分为“宣讲的信仰”与“祈求的信仰”。“宣讲的信仰”,体现为门徒的委身,指“对耶稣所宣告的渐露端倪的国的相信接受,一种伴随伦理转向的回应,一种对耶稣作为国度的表达者的充满信任的信靠之委身(1:15)。……祈求的信仰,指具体的认信行动。凡是寻求国度权能工作的人都要求这样的信靠。”[11]这体现在耶稣的大部分神迹故事中,体现在对于这些神迹故事的完成者的回应中。神迹故事的完成者,指耶稣基督作为上帝的存在。在《马可福音》中,上帝是谁呢?

一、《马可福音》的上帝论

马可所关注的,是“上帝的世界在其中正在闯入人的世界这个事件”,是“上帝在耶稣身上成就的一切以及耶稣为人类所做的一切。……据说,马可想要表达的,不是耶稣的言行而是关于耶稣基督(神子)的福音。其中,上帝与以色列同在的历史正如先知所宣告的那样已经开始实现。”[12]当上帝因耶稣基督而“闯入”人的世界后,自然的问题是这位“闯入者”是谁(――基督论:祂的所言所行)?祂与所来的世界是什么关系(上帝论:祂关于上帝的言说与彰显)?祂与人的世界是什么关系?[13]祂如何同上帝的世界及人的世界交通(圣灵论)?[14]该事件既然以上帝之道成为历史上的拿撒勒人耶稣为标志,它在犹太传统中如何定位(“历史逻辑”:祂与人的历史尤其是犹太传统的关系)?尽管这样提问的明确前提是基于《约翰福音》的宣讲,但在马可心目中的确存在着“道成肉身”的教义雏形。耶稣三次使用“我来”这个术语,每次都与传道(1:38)、赦罪(2:17,10:45)相关。祂来是为了传讲上帝之国的道,祂具有赦罪的权柄。

既然耶稣宣称来自上帝所在的地方,那么,这位上帝是谁呢?基督教系统神学的神观,将会对此做出系统的回答:上帝从七个方面把自己向人显明出来。这七个方面,可以总结为创世论、公义论、救赎论、灵降论、天国论、终末论、复和论。创世论(上帝言成世界)讨论上帝在过去如何创造世界、在现在如何护理世界、在将来如何更新世界(部分内容同复和论相重叠);公义论讨论上帝与世界的关系,祂作为创造者与受造物之间的公义关系,尤其是与人这个受造物的关系;救赎论(Soteriology)讨论上帝与人的关系:上帝对于人的现在与未来的拯救;灵降论讨论上帝与圣灵的关系,圣灵作为上帝之灵如何与世界及其中的人发生关系;天国论讨论上帝的国度(“上帝之国”):它如何在世界中生成(这部分涉及教会论问题)、它与基督徒的关系、它在未来如何达成(这自然转向终末论);终末论讨论世界的终末与个人的终末(这自然转向复和论问题,或上帝如何在未来实现对于世界的救赎与更新);复和论讨论上帝如何与世界的和好、世界如何回到创造之初的美善状态。这样的神观(或上帝论)可以命名为“七方同显论”。《马可福音》着重在天国论、终末论、复和论三个方面有所展开,并借助耶稣之言语与作为言说、表征出上帝本身的存在。那么,上帝究竟是谁呢?

1.1永生的上帝 在同撒都该人讨论复活以及永生的教义的时候(12:18-27),马可的耶稣描绘了自己的上帝作为永生存在的特性。[15]撒都该人,把上帝理解为死人的上帝而不是活人的上帝,不能赐予人生命的上帝。相反,耶稣认为:上帝是“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12:26)。这句经文出自《出埃及记》3:6:“bqO+[]y: yheäl{awE qx'Þc.yI yheîl{a/ ~h'²r'b.a; yheól{a/ ^ybiêa' yheäl{a/ ‘ykinOa' evgw, eivmi o` qeo.j tou/ patro,j sou qeo.j Abraam kai qeo.j Isaak kai. qeo.j Iakwb......”。在描述上帝与“你父亲的上帝,是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的关系之间,原文使用的是现在式动词,即上帝与这些列祖之间能够保持一种持续不断的、活生生的现实关系,因为祂是永生的上帝,祂并不因为亚伯拉罕的死亡而死亡,祂依然活在以撒、雅各的生命中。既然亚伯拉罕的上帝也是以撒、雅各的上帝,上帝就能够越过他们各自面临的死亡,能够在超越人的死亡中赋予人以生命,更能够在人存在的时候更新他的生命。正是基于这种对上帝的认识,耶稣相信祂受难后必要从死亡中复活。

这位永生的上帝,表征于耶稣的言语与行为之中。马可从动力学的意义上表述耶稣与上帝的绝对相关性,他没有把耶稣等同于上帝,而是把“上帝的行动确认为耶稣的行动”[16],在耶稣的作为中理解上帝的作为。换言之,上帝的行动开始于耶稣所行动的地方。在存在论意义上,耶稣有一次把自己言说为《旧约》的耶和华的“我是”(6:50b:ejgwv eijmi)。这个语词,既指永生上帝的在场[17],又是指有权柄胜过大海的恐惧的上帝。[18]耶稣这种对于自然的权柄(可4:35-41,6:45-52),正说明祂与作为创造者的上帝的绝对相关。正是在这种神迹叙述中、在对于神子、基督、主之类语词的修辞使用中,马可回答耶稣与上帝的关系问题,从而回答耶稣是谁、进而回答上帝是谁、人是谁的难题。“随着故事的展开,我们看到上帝在耶稣身上异常完全而直接的作为,以至于不可能不把耶稣思想为上帝。行医治的是耶稣。人们怎样和上帝之国保持一致,这取决于他们怎样保持与耶稣一致。施行拯救的是耶稣。如果这位耶稣不是真正的上帝,那么,上帝就会成为背景中的一个抽象人物。而且,那爱我们、我们应当崇拜的正是耶稣。不过,正是耶稣而不是这一位上帝才是我们的主。”[19]基督教传统中的神学家们,由于选择耶稣基督为自己的终极信仰,因而大多像这样从子与父的相关性方面展开关于上帝的言说,但他们并不忽视两者的绝对差别。

1.2天上的父 在人与上帝绝对差别的意义上,上帝是人“在天上的父”(11:25-26)。祂是“父”,所以祂聆听那些重生之人的祷告,祂饶恕人的过犯,祂赐予人去饶恕他人以能力;祂是“在天上”的父,所以祂有自己的意志。祂的意志绝对差别于人的意志。在这点上,耶稣作为人子也承认自己与天父的绝对差别。马太的耶稣,把上帝宣讲为“我们在天上的父”(太6:9)。父与子的绝对差别导致祂们拥有不同的意志,这并不违背三位一体的一体性(the unity of the Trinity),而是对于三位一体的三个位格(the three persons of the Trinity)的差异的彰显。正是基于此,耶稣甚至不知道自己将来再临的时间;父作为时间的起点的创造者,同时也应当是时间的终点的设定者。当还在地上的时候,耶稣当然不知道“在天上”的父何时把将来引向终结(13:32)。耶稣深知自己作为子与父的这种绝对差别,祂以全能的上帝为对象向其祷告呼求说:“阿爸,父啊!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将这杯撤去。然而,不要从我的意思,只要从你的意思。”(14:36)祂愿意使自己作为子的意志屈从于作为天父上帝的意志。

论到耶稣在祷告中称“阿爸,父”的历史性,菲茨迈尔(Fitzmyer)写道:“在前基督教的文献或第一世纪巴勒斯坦犹太教中没有证据表明:‘阿爸’被一个人在任何意义上用作指上帝个人性的言述,因此,耶稣称上帝为‘阿爸’或‘父’乃是一种新现象。这种用法最早的证据,保留在保罗的另一封希腊文书信(加4:6)中。该书信写于一世纪五十年代中期。它也许是对于耶稣本人所言说的祷告之传统的回应,后来记录于《马可福音》14:36节。”[20]有研究表明:在其他同时期的犹太文献中,也发现了称上帝为“阿爸”的语段。尽管如此,但“在这里,耶稣的确满怀激情地向祂感觉亲密的那位祷告——无需尝试从阿爸一词引出进一步的结论。”[21]当然,耶稣能够向上帝祷告,也显明了祂们两者之间的绝对相关性的规定性。在马可看来,上帝作为父在耶稣作为子的身上的旨意,就是子只有在受难后才有复活的荣耀、只有在十字架神学之后才有荣耀神学。耶稣明白父的这种心意,一方面祂感到“惊恐”、“极其难过”、心里忧伤,这是耶稣作为人完全正常的反应。祂在这些深度的否定性生命情感经验中实现和人的认同,祂经历了人在苦难中的情感经验。此外,耶稣之所以有如此强烈的反应,还因为在耶稣心里有两种意志的抗争:“没有人的意志,基督将不会是完全的人;没有上帝的意志,祂不会是完全的上帝。因此,在客西马尼,这个人有双重意志,而且一个会与另一个争斗。”[22]“耶稣将自己和门徒分离出来,祂在祷告将这杯拿走时灵魂的悲痛,父在差遣天使增添祂力量中给出的关怀性的回应,这位主三次发现祂的门徒在睡觉而不是和祂一同祷告的孤独,最后决心直面那位背叛者所表现出来的勇气,所有这些都源自不同的福音书。这种综合人的受难、上帝的给力、孤独的自我给予所达成的巨大果效,使耶稣受到那些相信祂的人的爱戴。”[23]另一方面,祂需要甘心顺服、死在十字架上。祂相信上帝作为父的意志高于自己的意志。

同时,这位和子绝对差别的父,也与子绝对相关。耶稣从终末论的角度指出:“凡在这淫乱罪恶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当作可耻的,人子在祂父的荣耀里,同圣天使降临的时候,也要把那人当作可耻的。”(8:38)也就是说,那些在今生以耶稣及其宣讲之道为可耻的人,在将来耶稣再临的时候也要被当作可耻的。因为,人子与祂的父享有共同的荣耀。人如何回应耶稣和祂的道,也是在如何回应差遣祂来的那一位;凡接待祂的,不是接待祂,乃是接待差祂来的那位父(9:37);人怎样对待耶稣,将表明他们怎样对待上帝,进而表明他们具有一位什么样的上帝,也表明他们之间有着什么样的关系。这里,不难发现人人关系中内含人神关系的意涵。

1.3全能的上帝 上帝是永生的上帝,是“天上的父”,是因着耶稣基督和人绝对相关又绝对差别的那一位。从绝对差别方面言,全能性乃是上帝在意志方面表现出来的属性。耶稣对此深信不疑。在回答门徒关于谁能够得救的时候,耶稣说:“在人是不能,在上帝却不然,因为上帝凡事都能。”(10:27)上帝为人的得救开启了无限的可能性,即使像财主那样无法摆脱财产奴役的人也不例外;在作为子向父最后祷告的时候,耶稣呼求上帝说:“阿爸,父啊!”(14:36)在作为人子的耶稣心中,全能的上帝本来有能力可以不让耶稣受难;但是,在作为神子的耶稣心中,遵从父的旨意构成了祂的天职。事实上,福音书的叙述表明:上帝的大能,就在于祂能够使自己成为苦弱,成为在死亡中、在人的最低处与人绝对认同的那一位,成为在这种绝对认同中首先让子复活、最终让人复活的那位永生的上帝。对此,连那些多年侍奉上帝的撒都该人都不明白,因而他们其实不知道自己在侍奉一位什么样的上帝(12:24-27)。难怪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寻求对于罗马帝国文化的信靠,依附于罗马巡抚彼拉多的势力!从绝对相关方面言,上帝的大能(14:62),也将赋予人子以大能(13:26),也赋予相信祂的大能的人以能力。耶稣对被哑巴鬼附着的孩子的父亲说:“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9:23)

这种全能的上帝观,和《旧约》的启示一脉相承。在《出埃及记》中,它体现为至圣主(根据英文Jehovah,音译为“耶和华”)[24]让埃及法老的心硬事件中。[25]至圣主降十灾于法老和埃及人,并在其完全承受了这些灾难后才让以色列人离开埃及、去旷野崇拜祂。所有这些事件,旨在回答法老的问题:“至圣主是谁我当遵从祂让以色列离开呢?”(出5:2)[26]作为全能的上帝,至圣主向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显现,但他们还不知道至圣主是祂的名(出6:2)。对于以色列人而言,祂是全能的拯救者[27]、医治者[28]、供应者(出16:12);对于法老和埃及人而言,祂是施行公义审判的全能的上帝(出7:1-5,12:27)。换言之,至圣主在以色列人与埃及人身上所行的神迹奇事,都是在宣告祂作为全能上帝的身份。

二、上帝之国中的上帝

这位全能的天上的父、永生的上帝在哪里呢?马可回答在上帝之国中。《马可福音》中,“耶稣传讲与教导的中心,是同终末论难解难分的上帝之国——上帝的统治眼下正在闯入。然而,在现在与未来的终末之间、在个人与团体之间、在政治与属灵之间还存在着某种辨证的关系。作为最早的福音,马可的福音反应出对于这种国度的强调。它也可以被当作受难中的中间终末论伦理。”[29]在马可的耶稣的教导中,上帝之国存在着现在与未来的张力。“它是现在的又是要来的,它活动在我们心中但我们依然等待它的来临。”[30]马可在时间的现在与未来之间谈论上帝之国。“因为,很明显:耶稣把这国度经历和理解为一种终末论的张力——即一种在已经经历的终末论的现实与国度即将来临、又盼望但还没有实现的达成之间的张力(例如参见太11:5/路7:22,太13:16以下/路10:23以下及太6:10/路11:2,可14:25等段落)。此外,这种终末论的张力还是圣灵的功用:因为祂经历了圣灵的丰满,因为祂把祂的驱魔赶鬼理解为神的能力果效在祂身上并通过祂做工。祂的结论为:这就是上帝末世统治的彰显、国度的彰显(太12:28)。”[31]

现在中的上帝之国意味着:通过耶稣的言语、作为,上帝已经在人世间男女的生活、心灵、心智中实施治权。“所谓上帝之国,就是耶稣领导的宗教运动。耶稣把‘上帝之国’一词用于主,表达的是上帝作为一种力量显现在跟从祂的一群人中的事实”[32],如《路加福音》11:20所表明的那样。这就是多德所说的“实现了的终末”,或称为“现实的终末论的神学”。马可把耶稣最初在加利利的宣讲称为上帝的福音。这福音的内容为:因耶稣的来到,上帝之国已经临在于人的世界:“日期满了,上帝的国从此临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1:15)[33]福音的起点,开始于耶稣对于上帝之国的宣讲,开始于人聆听了这种宣讲后悔改归向上帝的行动。“近”在希伯来语中,“与其应当理解为时间的含义、不如应当理解为空间的含义。这是一个内含着在物理上接近的惯用句。”[34]

未来中的上帝之国意味着:上帝尽管在耶稣的位格中惠临人类但上帝之国还没有完全达成。因为,耶稣的再来、审判属于历史中的未来事件。这种未来事件,最终的决定权依然掌握在上帝手中;因为,上帝之国还包括耶稣审判后降临的“新天新地”。“上帝之国是神圣的、未来的、超越的实体。这实体是上帝之国带来的,我们只能为它的到来而祈祷(‘愿你的国降临’),在盼望中等待它。在耶稣的生活、侍奉中,上帝之国尽管已经得到开启,但它的完全实现还在未来;它是超越的,因为作为神圣和未来的实体,它将超越人的思想与语言的限制。因此,在谈论上帝之国的完全的时候,人们被迫使用想象的语言,”[35]或者像耶稣那样使用象征性的语言。“在上帝之国(可4:1-34)的比喻中,耶稣通过丰足的收割(见4:8、20、29)、完全长大的芥菜树(4:32)的意象强调它的未来向度,同时也注意到它的现在或过去已经开启的向度。《马可福音》中耶稣的许多医治与赶鬼行动,最好理解为是对完全显明的上帝之国的预示和暗示;祂的智慧的教义,其目标是为了帮助敬虔的人‘进入上帝之国’(见9:43-48);它关于婚姻与财富(见10:1-31)急进的教义,部分建立在如下的信念基础上:上帝之国是最重要的实体,其完全的来临意味着向上帝最初的创造计划的回归(见10:6-8);复活乃是复和的末世事件的一部分,而各种末世事件标志着上帝之国完全的来临(见但12:1-3)。”[36]

在回答门徒关于谁还能得救(10:26)的提问中,耶稣的教导表明上帝才是自己国度的唯一之主:“人类没有权能或权柄闯入上帝君临的在场。无人能够借助他或她自己的权柄进入上帝之国度——但是,凡事对于上帝都是可能的(27)。耶稣的所是、所言、所行的一切都依赖于上帝。祂传讲的上帝之国的核心,并非指向耶稣的位格。马可的耶稣故事,其中心是宣讲上帝作为王的来临。耶稣无可争辩地就是其生、死与复活都发生在国度的那位。不过,这个国度,是上帝之国度而不是耶稣的国度。”[37]这种结论,基于上帝与耶稣的绝对差别的神学观念,基于耶稣是把人引向上帝的那位的中保神学观念。另一方面,马可确定了耶稣与上帝之国的紧密联系,人对待耶稣的态度呈现出他对待上帝之国的态度,因而也呈现出他对待上帝的态度。“拒绝耶稣的宣讲就是不信(6:1-6),将耶稣的行为等同于撒但将被排除在永生之外(3:28-30),人在最后审判中的命运取决于他对耶稣的接受或弃绝(8:35-8),同时,跟随耶稣将在今生和来世得着奖赏(10:28-31)。因此,凡是友善地回应耶稣的人,就是‘离上帝的国不远了’(12:34)或‘是等候上帝国的’(15:43)。”[38]上帝之国,因为耶稣的宣讲、事工、受难与复活而临在于人类。这位拿撒勒人耶稣,不仅是上帝福音的宣讲者,而且是其见证者、实践者。不过,马可并没有把上帝之国完全等同于教会。在他眼中,上帝之国,乃是通过与耶稣发生关联而形成的门徒共同体。教会仅仅是这种门徒共同体的表征。换言之,上帝之国中的上帝,其实是一个共同体的上帝。

总之,《马可福音》以福音为神圣逻辑的核心内容,在通过耶稣基督所连接的神人关系中把上帝启示为永生的、天上的父与全能的上帝。在马可看来,这位上帝,同时也是上帝之国中的上帝,即属于一个门徒共同体的上帝。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可福音》奠定了基督教初期的神学基础,值得汉语神学界的深入关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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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diere Eugene La, The Beginning of the Gospel: Introducing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Mark, Minnesota: The Liturgical Press, 1999.

 

The Concept of God in the Divine-logic of Mark’s Gospel

ZHA Changping (Sichuan University)

Abstract: After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gospel in the Divine-logic of Mark’s Gospel, it treats with the concept of God who is an eternally living, Father in heavens and almighty one.  In Mark’s mind, He is also God in the Kingdom of God, belongs to that of Jesus disciple’s community. Mark’s Gospel, therefore, gives a basis of the theology of earlier Christianity. It is worthy for Sino-theology today to delve into this Gospel.

Keywords: Concept of God, God’s Kingdom, Divine-logic, Mark’s Gospel

 

[1] “福音”是马可喜欢使用的术语之一,1:1、14、15,8:35,10:29,13:10,14:9,16:15。本文中凡是没有注明出处的,均引自《马可福音》。

[2] 保罗称自己所传讲的也是“上帝的福音”(罗1:1、15:16;林后11:7;帖前2:2、8、9;提前1:11;彼前4:17);就福音的功用而言,它又是“和平的福音”(徒10:36;弗2:17、6:15)、“上帝恩惠的福音”(徒20:24),“得救的福音”(弗1:13);就福音与时间的关系而言,它是“永远的福音”(启14:6)。

[3] 罗1:9、15:19;林前9:12;林后2:12、10:14;加1:7;腓1:27;帖前3:2。

[4] Christopher D. Marshall, Faith as a Theme in Mark’s Narrativ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9, p.48.

[5] 路4:43,8:1,16:16。

[6] 太4:23,9:35,24:14。

[7] 约11:52;林后6:16;来4:9;彼前2:10;启21:3。

[8]John R. Donahue, Daniel J. Harrington, The Gospel of Mark, Minnesota: The Liturgical Press, 2002, p. 388.

[9] 1:11节天上有声音说:“你是我的爱子,我喜悦你!”这也许是抄写者如此添加的依据。

[10] Christopher D. Marshall, Faith as a Theme in Mark’s Narrativ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9, pp.49-53.

[11] Christopher D. Marshall, Faith as a Theme in Mark’s Narrativ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9, p.228.

[12] E.Schweizer, “Mark’s Theological Achievement”, in W. R. Telford (ed.), The Interpretation of Mark, Philadelphia: Fortress Press, 1985, p.46, 44.

[13] 这将在“《马可福音》的社会逻辑”中讨论。

[14] 耶稣基督的言行对于人意味着什么(“自我逻辑”:所谓的福音)?祂与自然是什么关系(“自然逻辑”)?祂与时间是什么关系(“时间逻辑”)?祂与语言的关系(“语言逻辑”:祂的言说的修辞特征)?

[15] 又参见拙文:《<马可福音>中耶稣与犹太宗教制度成员的关系》,《宗教学研究》,第3期,成都: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第171-176页。

[16] Francis J. Moloney, Mark: Storyteller, Interpreter, Evangelist, Peabody: Hendrickson Publishers, 2004, p.129.

[17]创15:1,26:24,46:3;赛41:13-14,43:1、3。

[18] 出14-15,申7:2-7。

[19] William C. Placher, Mark, Kentucky: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2010, p. 25.

[20]  See Eugene LaVerdiere, The Beginning of the Gospel: Introducing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Mark, Minnesota: The Liturgical Press, 1999, vol.2, p.245,  note 36.

[21] William C. Placher, Mark, Kentucky: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2010, p.207.

[22] William C. Placher, Mark, Kentucky: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2010, p.209.

[23] Raymond Brown, Death of the Messiah, New York: Doubleday, 1994, vol., p.216.

[24] 将英文Jehovah音译的“耶和华”翻译为“至圣主”,是笔者慎思的结果,以表明祂与受造物之间的绝对差别。夏娃犯罪就是基于模糊这种绝对差别(《创世记》3:5)。

[25] 《出埃及记》4:21,7:13、22,8:15、19、32,9:7、12、35,10:20、27,11:10,14:4、8、17-18。

[26] 《出埃及记》7:5、17,8:10、22-23,9:14,10:2,12:12。

[27] 《出埃及记》6:6-8,12:36、51,13:3、9、16,14:30-31。

[28] 《 出埃及记》15:26。

[29] Richard A. Burridge, Imitating Jesus: An Inclusive Approach to New Testament Ethics, Grand Rapids: Willia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mpany, 2007, p. 167.

[30] Francis J. Moloney, Mark: Storyteller, Interpreter, Evangelist, Peabody: Hendrickson Publishers, 2004, p.79, n.18.

[31] James D. G. Dunn, Unity and Diversity in the New Testament, London: SCM Press, 2006, p.229.

[32]ブラッド·ヤング ダヴィッド·ビヴィン『主の祈りのユダヤ的背景』(河合一充訳), 东京:ミルトス,1998,p.87.

[33] 或译“时候满了。上帝的国近了。你们要归回上帝、在福音中信!”池田博译:新約聖書,东京:幻冬ルネッサンス,2011;《新约圣书》将这后半句翻译为:“你们要悔改、在福音中信。”其译注为:“这里暗示‘福音’与其说是对象性的、不如说是生存的空间乃至场所。所谓‘信’,指对上帝和耶稣拥有的彻底的信靠。”新约圣书翻译委员会译,东京:岩波书店,2006,p.5.

[34] ブラッド·ヤング ダヴィッド·ビヴィン『主の祈りのユダヤ的背景』(河合一充訳) , 东京:ミルトス,1998,p.92.

[35] John R. Donahue, Daniel J. Harrington, The Gospel of Mark, Minnesota: The Liturgical Press, 2002, p. 381.

[36] John R. Donahue, Daniel J. Harrington, The Gospel of Mark, Minnesota: The Liturgical Press, 2002, pp.380-381.

[37]Francis J. Moloney, Mark: Storyteller, Interpreter, Evangelist, Peabody: Hendrickson Publishers, 2004, p. 128.

[38]Christopher D. Marshall, Faith as a Theme in Mark’s Narrativ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9, p.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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